市科技局决定联合市公安局、市自贸委、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将国际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基地(留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基地)范围扩大至厦门科学城、自贸区、厦门软件园(一期、二期、三期)、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措施在国际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基地(留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基地)内创业的国际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办法》享受20-5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资助,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毕业生在基地内就业,二、支持对象、条件及办理流程(一)创业专项资金资助扶持对象和条件从我国境内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外籍人才在厦门市国际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基地内创办企业,3.留学人员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符合以上要求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一次性给予首次资助20万元,市科技局对已填报的留学人员企业进行信用查询,(三)外国人工作许可审批对象和条件优秀外国毕业生在基地内就业,则应在基地内实际经营且应为由市科技局、市自贸委、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或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认定的白名单企业,(四)外国人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基地内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条件的优秀外国毕业生,应向厦门市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并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6.拟聘用者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可免除)和成绩证明材料或毕业高校的推荐函,厦门市外国专家局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基地内就业的优秀外国毕业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