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05号)要求,我局开展组织推荐有关工作,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询、下载,为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要求拟通过厦门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4日8:00至8月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考虑到推荐流程、系统操作等时间,请申报单位务必在网上填报截止日前至少一周与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工作人员联系),二、项目申报咨询及对口业务部门1、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2、科技部咨询电话:(1)“物态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2)“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3)“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4)“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5)“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7)“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8)“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9)“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10)“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3、厦门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及电话:(1)“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催化科学”、“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社会科技处:2021860(2)“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2021030(3)“物态调控”、“引力波探测”、“数学和应用研究”、“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高新技术处:2050107、202181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