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函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做好我县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资金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资金155万元,四、造林质量要求(一)林地清理:根据小班地形采用水平(沿等高线)带状清理,(四)造林密度:根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最低造林密度,结合造林树种特性、造林地立地条件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五)种苗:生态廊道建设原则上要求使用苗高1.5米以上,地径1厘米以上全冠容器大苗或带土球大苗造林(柏木等树种可适当降低要求),申报的项目建设地块要对接林草湿数据和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后的最新数据库,不得在耕地、即可恢复及工程恢复耕地上开展人工造林等林业项目建设,申报者为对实施土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合法组织或公民均可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主体按项目实施地点所属行政范围向所属村或乡(镇)申报(实施地点跨村范围的),申报时间在2023年7月31日前,七、项目安排为鼓励全社会参与省级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可优先安排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是申报时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