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11号),申报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基本条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3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2023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在报考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初审并公示后,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上报的考生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请于7月7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现场向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名反映对公示人选的相关问题,电话:32290383241141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附件:沂源县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花名册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