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3〕84号)要求,按照《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委人才办〔2023〕5号)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广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作为主研人员(排名前3)获得省级以上行业部门的科技成果奖项(需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申报人选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报推荐单位,报县区党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四、工作要求(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函)、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10,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2.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5日附件: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doc附件2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