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3〕85号)要求,按照《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委人才办〔2023〕5号)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广元工匠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广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及以上:1.领办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项目),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申报人选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报推荐单位,报县区党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四、工作要求(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函)、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10,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工匠项目)2.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5日附件: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工匠项目).doc附件2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