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58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纸质版一致电子版一份,需盖企业公章)报我局外资管理股,附件: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附表1-5.XLS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2年3月15日(联系人:曾镇洪,电话:82346280,邮箱:3096294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