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云和一森木业有限公司获得中东欧进口补助4800元,浙江辰龙玩具有限公司获得中东欧进口补助23100元,共计279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04日--7月0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经商局商贸科反映,联系人:孙婷婷联系电话:0578-5122408云和县经济商务局2023年7月04日附件:附件: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