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380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在高新技术、创新研发、基础应用研究等方面以及优势学科领域中开展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重点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能够领导团队攻克技术难关以及基层一线优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231青年人才工程”人员以及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已获得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二、选拔推荐条件(一)专业技术人才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获全省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三名)或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具有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民营经济领军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民营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三、选拔数量本次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民营经济体的申报人员,2.同行专家对申报人选的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