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粤府办〔2022〕31号,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工作部署和市委第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就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形成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合力,开展专项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标《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切实把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本县(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抓好落实,残联要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推进“十四五”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按年度公示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各县(区)残联至少要建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各县(区)残工委和市直各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反馈市残工委(设在市残联),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