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彭阳县2023年林果产业种管养综合提升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采取信件、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54-7012440,本次支付工程建设费和其他费用184.203万元,其中支付庭院经济林建设苗木补贴费用101.963万元(见附表),彭阳县众汇农资有限公司农药费55.76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26.48万元,其中:陕西开元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设计费21.33万元,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0.56万元,宁夏谐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4.5万元,彭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