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你局《关于批复<南靖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双峰溪等19条)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报告(西溪支流)>和<南靖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古溪溪等15条)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报告(芗江支流)>的请示》(靖水〔202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南靖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西溪支流双峰溪等19条和芗江支流古溪溪等15条)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报告,请你局与各有关单位、各镇、土楼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线管控及流域保护,此复,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25日抄送:市水利局,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印发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县水利局:你局《关于批复<南靖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双峰溪等19条)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报告(西溪支流)>和<南靖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古溪溪等15条)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报告(芗江支流)>的请示》(靖水〔202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南靖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西溪支流双峰溪等19条和芗江支流古溪溪等15条)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报告,请你局与各有关单位、各镇、土楼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线管控及流域保护,此复,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25日抄送:市水利局,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