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E060157号批准建设,2.3招标范围和内容: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暂定建安费人民币98200万元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600万元计,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和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⑤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和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