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财预〔2022〕232号各区(县)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2〕115号),现将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清算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2022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科目,具体要求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各区(县)要严格专户使用管理,同时,本次清算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且保持不变,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二、为引导强化县级财政管理,按照《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省对财供人员增加的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和澄海区,监督检查发现“三保”工作存在问题的潮阳区分别扣罚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