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要求做好2022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并组织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领域就业人员情况,二、报送流程(一)年报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2.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于2023年8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的复核和汇总,于2023年8月2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4.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二)月报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于每月7日前,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人员就业数据的复核和汇总,于每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本地区人员就业数据,(三)统计调查系统供有关企业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使用,联系电话:工程勘察设计统计010-58934169建设工程监理统计010-58933790技术咨询010-88018812010-88018813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