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和医药行业技术人才评价条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市质量技术基础和医药行业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温州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和医药行业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及修改理由请于7月12日前通过邮件或信件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人事处,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府路496号)联系人:林丽思,联系电话:89660051电子邮箱:310342777@qq.com附件: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和医药行业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