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和省组织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品牌建设及相应技术标准颁发、评定、认定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品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三)加大科技研发力度,(4)对认定为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企业,对获得国家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称号的单位,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25万元、10万元,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8)对获得国家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获得全国质量标杆、山东省质量标杆的企业,承担省、市专利导航项目并验收通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通过省、市核心技术专利群项目验收的单位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奖励补贴3万元、2万元,对新获得5A、4A、3A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质量强县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直有关部门)(二)加强动态监管,各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品牌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惠民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