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企业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资质管理”中查询具体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该平台提交陈述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建筑管理行业科咨询,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联系人:黄曼,联系电话:023-63846181)2023年第四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序号企业名称申请类别及等级申请类型公示意见1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增项同意2重庆薏洋劳务有限公司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新办不同意3重庆美纵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新办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