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一、申报要求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四、资助方式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