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力争年内每个县区形成1-2个特色产品,三、工作任务(一)成立地标工作机构各县区要成立地理标志工作专门机构,负责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及使用工作,统筹推进地理标志助力特色专业镇建设专项工作,每个县区要确定1-2个特色产品,重点支持引导特色专业镇产品申报地理标志,鼓励和支持以地理标志传统特色行业为主导产品的乡镇积极申报省级专业镇,鼓励和支持以地理标志传统特色行业为主导产品的乡镇积极申报省级专业镇,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地理标志激励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地标申报及推广使用工作,各县区政府要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地标产品推广宣传活动,依托地理标志商标产业带动特色专业镇建设,结合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