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启动《2023年度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二、支持强度与方式对获得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高成长企业、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招商机构,宝安区按照市级资助金额0.5: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二)申请单位已获得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市级资助,四、申请材料(一)项目申请表,五、受理机关及办理程序(一)受理时间系统预申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6日,(二)受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纸质材料),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并按程序上传盖章扫描申请材料,(三)其他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上传盖章扫描材料,七、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