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2023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项目,2.企业2021年以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3.企业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四、申报程序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一)网上申报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13日,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4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六、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