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用地的请示》(靖自然资〔2023〕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划拨位于山城镇下碑村、山苑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2412公顷给福建省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具体划拨手续由你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此复,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6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用地的请示》(靖自然资〔2023〕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划拨位于山城镇下碑村、山苑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2412公顷给福建省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具体划拨手续由你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此复,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