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可申报2023年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本次申报项目必须为2021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简称申办指南),并按申办指南要求准备材料,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宝信大厦(经开区融义路1352号)30层发展和改革局双碳办(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两份),特此通知,联系人:岳帆张艳玲电话:2520101625202132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3.天津经开区绿色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25日附件: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docx附件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doc附件3:天津经开区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申请表.doc附件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