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开展2023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根据《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执行,二、申报方式和流程2023年专家站的申报、推荐、审核和备案工作,注册登录后在信息平台“专家人才”栏目选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专栏进行申报,新申请设立的专家站按照设站申报、初审推荐、复核推荐、核准备案、服务运行等程序进行,三、申报时间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我区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市级部门复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四、相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材料提交后请电话联系区党群工作部,五、其他事项(一)请已设站的单位按要求填写《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2),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党群工作部,(二)无法正常开展专家服务工作的专家站,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送区党群工作部,附件1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资格条件附件2.1-2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3.撤站备案表中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