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负责、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具体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重点任务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考核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的乡村振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十九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有关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督查,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负责、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具体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重点任务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十九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有关市级部门和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