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2〕2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高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23〕6号)精神和彭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彭泽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纲要,2023年6月26日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气象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