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四川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拟同意以下申请单位更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示,有关人员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异议,名称:天全县象玛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天全县洪川北路40号附4号1栋2层培训范围: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书法类)法定代表人姓名:高倩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3个工作日)机关联系电话:0835-722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