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联合开展了第四批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经专家组评定,确定了拟入选的第四批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二批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镇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26日至6月30日,如对入选村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对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联系人:何花联系电话:0451-82640331电子邮箱:swltghc@163.com邮编:150001附件:1.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第四批)2.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镇名单(第二批)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6月26日附件1: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第四批)附件2: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