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切实保障家长及孩子的合法权益,截至2023年6月26日,我县有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0家,合法合规的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0家,监督举报电话:0774—2682338(县科技局)监督举报邮箱:cwkjj2682338@163.com来访地址:苍梧县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办公楼第一单11楼1103室苍梧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6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