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我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实现尽快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条件申请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二、就业见习政策补助政策1.补贴对象:接收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不低于鹿城区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3.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人身安全类保险费(含工伤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三、其他说明1.单位有意向申请就业见习基地的,见习基地审批、见习岗位申请、见习人员登记、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2.见习基地发布的见习岗位由区人社局统一征集后,区人社局也将积极向见习基地推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建立劳动关系,4.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已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已参加单位社会保险的,联系电话:0577-88990836附件:1.政务服务网操作流程2.《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3.《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4.《温州市鹿城区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供参考)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鹿城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鹿城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