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以下项目用海申请内容和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石油船舶中心用海类型:经营性项目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北港池北侧泊位配套工程用海面积:申请用海总面积为63.4581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专用航道、及其他开放式,用海位置:项目位于东营港东部海域,附件:东营港东营港区北港池北侧泊位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东营港东营港区北港池北侧泊位配套工程界址点坐标:顶点坐标序号北纬东经序号北纬东经138°04′42.832″118°55′47.392″2638°05′02.497″118°56′27.754″238°05′09.426″118°57′22.771″2738°05′02.632″118°56′27.671″338°05′11.721″118°57′21.138″2838°04′59.060″118°56′18.448″438°04′45.180″118°55′45.948″2938°04′58.101″118°56′15.803″538°05′12.539″118°57′20.556″3038°04′57.385″118°56′16.165″638°05′13.344″118°57′19.448″3138°04′56.363″118°56′13.194″738°05′12.927″118°57′17.714″3238°04′57.008″118°56′12.791″838°05′21.065″118°57′13.055″3338°04′56.420″118°56′11.170″938°05′19.930″118°57′10.197″3438°04′56.948″118°56′10.879″1038°05′19.790″118°57′09.861″3538°04′55.827″118°56′08.068″1138°05′18.894″118°57′07.651″3638°04′55.451″118°56′08.274″1238°05′18.737″118°57′07.748″3738°04′54.647″118°56′05.930″1338°05′16.601″118°57′02.219″3838°04′53.983″118°56′06.247″1438°05′16.720″118°57′02.145″3938°04′53.880″118°56′06.197″1538°05′13.890″118°56′54.858″4038°04′53.817″118°56′06.109″1638°05′13.791″118°56′54.919″4138°04′53.656″118°56′05.611″1738°05′13.413″118°56′53.627″4238°04′53.207″118°56′04.234″1838°05′09.883″118°56′44.537″4338°04′51.907″118°56′00.311″1938°05′09.599″118°56′44.714″4438°04′51.547″118°55′59.198″2038°05′08.816″118°56′42.852″4538°04′50.492″118°55′56.382″2138°05′08.496″118°56′42.107″4638°04′47.049″118°55′47.347″2238°05′08.501″118°56′42.077″4738°04′46.498″118°55′45.912″2338°05′08.229″118°56′41.364″4838°04′45.977″118°55′46.133″2438°05′07.994″118°56′41.513″4938°04′45.737″118°55′45.606″2538°05′03.506″118°56′29.926″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港口(海域)科邮编:257000电话:0546-8019565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