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海盐县企业股改上市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9〕57号)、《海盐县企业股改上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盐政办发〔2021〕36号)、《关于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盐政办发〔2020〕44号)和《海盐县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2021〕37号)规定,经审核,8家企业符合政策条件,并报海盐县财政扶持服务业专项资金联审会议审定,现拨付2023年第一批企业股改上市和小贷公司发展奖励资金合计580.59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第一批企业股改上市和小贷公司发展奖励资金明细表.docx海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海盐县财政局2023年6月20日信息来源:县财政局(金融办)【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