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43-8566606,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燕子岩路18号,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5日,姓名吴汉生性别男出生年月1999年1月工作单位无住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办事处五里牌社区东环路87号致残时间2021年2月20日致残地点在广州惠州31631部队指挥控制营障碍场致残原因进行400米障碍训练时右膝受伤,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捌级残疾情况吴汉生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31661部队评定为因公捌级,根据湖南省荣军医院出具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因公捌级”的鉴定结论以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吴汉生同志评残情况予以公示,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