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3年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二、项目建设内容推进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二)开展智能化、区域化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三、项目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水稻育秧中心1.项目主体具备一定规模和示范效应,2.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水稻机插作业能力,3.项目申报主体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二)粮食烘干中心1.项目主体具备一定规模和示范效应,四、项目补助标准(一)水稻育秧中心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二)粮食烘干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申报文本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详细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20日前,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10日前递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管理总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管理总站)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附件:1.项目申报文本样本2.项目申报表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提纲4.承诺书5.财政支农项目(竞争类)立项评审论证表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0日临农(2023)89号--关于申报2022年临海市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