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哈工信规〔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须具备《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二、申报要求1.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属地内企业,2.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于4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区、县(市)申报2021年度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1份、U盘1份)报市工信局科技合作处,4.申报企业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与上报税务、统计等部门相关数据相符,否则不予认定,附件1: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xls附件2: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5日(联系人:于颖,联系电话:84664931,13936107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