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县级局)组织项目申报,经审核后择优向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推荐,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县级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各推荐单位应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拟推荐项目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潍坊市专利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申报、推荐专利项目,材料经县级局推荐报送后,3.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市局审核发现申报项目存在专利权属、推荐数目超出指标、知情同意书盖章签字不全等问题,5.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市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不予退还,(二)报送材料1.报送专利奖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2.申报书电子PDF版以“专利号+专利奖申报书”作为文件名,3.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