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要求,港北区卫生健康局、大圩中心卫生院、庆丰镇卫生院、武乐镇卫生院和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满60岁及以上乡村医生有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现将名单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港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公示截止期:2023年7月1日联系单位:港北区卫生健康局电话:4258275传真:4258280附件:2023年6月30日止港北区新增满60岁及以上乡村医生人员信息表港北区卫生健康局2023月6月25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6月30日止港北区新增满60岁及以上乡村医生人员信息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