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编号:2023-006经初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建瓯市国土资源局专题会议纪要》(【2017】8号),因权利人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且因历史原因,转让方无法到场签字,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2楼联系方式:0599-3711001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房产面积土地面积林为安(原金鸡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瓯市金鸡大厦C幢一层0509号——17.1杂物间四至情况东:本宅墙南:本宅墙西:本宅墙北:无墙板线公告单位: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6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