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杨府发〔2022〕2号)及相关细则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创新基地的载体运营商,其他载体运营企业需明确户管单位,并通过户管单位申报,所申报认定的载体应为载体运营商自持,载体要求:创新基地单体面积共计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可供出租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增载体,主要用于集聚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企业,认定标准: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企业数量占已经入驻的企业总数不低于50%,或者入驻的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租用面积占总面积不低于50%,二、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1、载体运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入驻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见附件2),三、受理方式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准备完成后将电子版发至邮箱,附件:1、《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基地申报表》2、《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入驻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