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14号)要求,现就统筹做好2023年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山西省内注册,(三)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投资超过300万元,且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支付设备购置款的80%以上,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新购置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明细表》(附件1)并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发票、设备照片、资金转账记录、土地环评手续以及项目涉及的相关资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单位主体资质、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土地、环评手续等印证资料真实性以及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以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推荐文件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外经科,三、补助资金(一)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资金属于示范性奖补,(二)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投资超过300万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申报,在2023年6月30日前以局文件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供的购置设备明细表、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进行实质审核,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3041085电子邮箱:changzhichanyeban@126.com附件:1.新购置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明细表2.承诺书长治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