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为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政策性贷款业务,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二、认定标准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1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可通过中国银行费县支行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四、办理流程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费县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开展资格审核,可向中国银行费县支行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二)资格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