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人员,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第五条审计工作经历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第六条审计业绩成果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三)主持、承担或作为主要执笔人开展1项以上省部级或3项以上市厅级审计或相关专业科研课题或政策性研究课题,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河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符合条件人员相应参加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公务员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自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之日起5年内可以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第六条审计工作经历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第七条审计业绩成果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第八条审计研究成果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