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支持对象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二)申报条件申请大学生创业奖励的企业,(三)奖励标准由本科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0.5万元,由研究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万元,每位创业大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只享受一次奖励,二、申报流程(一)申请材料,申报人填写《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为激励天开园核心区首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天开集团将于6月底前拨付奖励资金,每月20日前由天开集团兑现拨付上一个月申报的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三)该项政策由市科技局(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022-58832908附件:1.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2.佐证材料清单3.在校生证明(模板)温馨提示:根据《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附件:1.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wps2.佐证材料清单.wps3.在校生证明(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