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2023〕7号)要求,核定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早稻面积为233326.398亩,本次补贴标准为20元/亩,补贴资金来源为省下达的补贴资金407万元及统筹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全县应发放补贴资金4666527.96元,此次一次性补贴品种为早稻,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将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水稻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对补贴面积、标准、金额有异议的,个人提出异议的,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联系电话:0796-3680389电子邮箱:xiajiangnjz@163.com地址:峡江县水边镇群玉路95号邮编:331409附:峡江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表峡江县财政局峡江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9日峡江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