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范,现就设置“严管路段”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一、药都大道、江盐大道等31条道路(见附件)为樟树市第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二、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三、市区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含限时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五、严管时段全天候六、本通告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附件:樟树市第一批严管路段名称及起止点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