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等让利促销、消费者广泛参与,在我市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二手车除外,投放汽车消费券总金额316万元、加油大礼包48万元、保险大礼包86万元,消费者在我市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20万元(含)以上乘用车,消费者在我市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购买5-10万元新车:补贴300元,购买20万元以上新车:补贴800元,在我市报名并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企业使用汽车消费券购车,汽车销售企业根据消费者意愿,五、补贴流程(一)汽车消费券补贴、保险大礼包补贴、300元购车加油大礼包补贴均由汽车销售企业先行垫付,(二)申报材料清单: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POS机刷卡回单、车辆保险发票、企业承诺书、消费者知情同意书、汽车销售企业兑付资金报告等,六、工作要求(一)市商务局负责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制定及具体实施、参与活动企业的选定,(三)税务部门负责对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发票真伪进行审核,(七)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企业应告知个人消费者各项补贴内容,汽车销售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进行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