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关于开展虹口区2023年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虹口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试行)》(虹委办〔2015〕44号)精神,为推进区内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现就本区2022年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虹口区范围内设立,(二)通过2020-2021年度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建站企业的绩效评估,二、支持标准对建站企业绩效评估“优秀”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建站企业绩效评估“合格”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三、申报材料(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估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四)申请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四、申报方式申请单位按规定向区科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份,五、申报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0日,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姜瑾秋练红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科委电话:2501533025015342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6月16日相关政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