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经企业所在街镇、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认定,③经企业所在街镇、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认定,(二)工作流程1.由各街镇、园区根据分类标准将辖区内的项目按照“合规型”“整改型”“腾退型”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由项目所属街镇、园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对照“合规型”标准进行整改,(一)“新增用地”型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的街镇、园区进行申请,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企业所属的街镇、园区,由街镇、园区联系企业了解情况,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企业所属的街镇、园区,街镇、园区同意后将项目报送工作专班,10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意见抄送至街镇、园区和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应将有关情况反馈至项目所属街镇、园区,街镇、园区同意后将项目报送工作专班,应将有关情况反馈至项目所属街镇、园区,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街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工作专班根据项目情况(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召开会议进行项目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