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关于组织2022年度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云南省相关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78号)、《关于修改〈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云人社发〔2014〕113号)和〈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相应条款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应符合且达到《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和评审认定条件,(二)上述企业引进的符合《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申报人员应具备条件:2012年以来首次从云南省行政区域以外引进,(四)已经在我省其他引进人才项目中通过财政资金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不得重复申报,三、申报材料(一)申报人员和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云南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申报表》,(三)申报企业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相关资质及材料,4.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获得者,6.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员,在国内本学科或技术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高层次人才:1.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并主持完成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在本学科或技术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的优秀人才:1.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4.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员,五、经费管理及相关要求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一等、二等、三等的高层次人才。